【考試】111學年上學期第二次期中考暨高三期末考試程表與測驗範圍(⭐更新數乙範圍)

注意事項

⭐ 段考座位表將於考試當天早上置於各班班級櫃,請副班長務必拿取。
⭐ 因請公、喪假無法應試,需事先至試務組申請補考並附證明,公假須於5天前回報,經核准後始得補考。
⭐ 補考申請表可至試務組領取。
⭐ 突發病假者應於考試開始 15 分鐘內通報教務處,明確告知當日請假的節次,並於到校當日提供就醫證明,
 否則不予補考。
⭐ 考試期間,若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每日處以警告乙支。
⭐ 段考相關規範務必詳閱國立鳳新高中學生考試規則及舞弊懲罰細則

因應疫情成績補救措施

  1. 第二次期中考(高三期末考)之成績補救方式統一為補考,無法調整比例,避免部分同學可能只有平時成績而完全沒有段考分數。
  2. 請受疫情影響的同學填報補考表單,以利教務處安排補考。
    https://reurl.cc/deWVr8
  3. 請同學於返校當日立即到教務處補考。
  4. 補充說明:
    期末休業式隔天即為除夕調整放假,受疫情影響的同學無法在教師登錄成績前完成補考,因此一律調整學期成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