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110學年下學期高三期末考試程表與測驗範圍(更新303~306數學)

★ 期末考時間原訂為4/26~4/28三天,實際考程依據考試科目調整為4/26~4/27一天半。

要點說明

  1. 因應疫情變化,高三期末考每日第一節為各班防疫工作準備時間。
  2. 請副班長確實點名、防疫股長協助同學量測體溫、環境消毒,所有同學務須配合。
  3. 體溫過高或者有呼吸道症狀者,請至健康中心複檢,將視情況進行快篩。
  4. 快篩後為陰性者,將安排至隔離試場參加考試;快篩為陽性者則立即通報,清消環境,暫緩全年級考試。

防疫相關規範

  1. 防疫工作準備時間屬於重大集會,無故不到,經勸導後未改正者依校規處以警告乙支。
  2. 不配合防疫工作者,將視情節處以警告乙支至小過乙支之懲處。
  3. 同學個人疑似或者確認為流感者,予以申請病假補考,病假不列入缺席紀錄。
  4. 體溫量測經複檢後仍達37.5度或耳溫38以上者,一律至隔離試場應試,若不配合則該節考試以「缺考」論。

一般規範

  1. 因請公、喪假無法應試,需事先至教務處試務組申請補考並附證明,公假須於5天前回報,經核准後始得補考。
  2. 突發病假者應於考試開始 15分鐘內通報教務處,明確告知當日請假的節次,並於到校當日提供就醫證明,否則不予補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