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安得烈慈善協會培鷹獎助學金

一、申請期程:即日起-9/10

二、培育對象: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特殊狀況,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持有當年度(1)低收證明、(2)中低收證明、(3)村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4)特殊境遇家庭公文或(5)師長家境說明函等證明文件。

三、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

學業優異組,課業成績達75分以上;

特殊才能組-運動項目,課業成績達70分以上,並檢附兩年內相關運動成績(前八名)

特殊才能組-藝術領域或技術專長,課業成績達75分以上,並檢附兩年內相關競賽成績(前三名或乙級證照)

四、收件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21號12樓之一

洽詢電話:07-9553148 陳姿諭專員

安得烈培育清寒資優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1110429修訂)

附件一:安得烈獎助學金申請表(1110429版,請雙面列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