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高雄市 112 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 46 號)演習

壹、 依據:
一、 行政院 112 年 2 月 21 日院授防動字第 1120049442 號函頒「112 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 46 號)演習」訓令。
二、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 112 年 3 月 29 日全後動全字第 1120009975 號函頒「112 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 46 號)演習」實施計畫。
三、 民防法及民防法施行細則。
四、 防空演習實施辦法。
五、 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貳、 目的:
為持恆居安思危意識,藉軍民聯合防空(萬安)演習驗證防空整備與作為,策進防空機制運作與效能,以降低空襲損害,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參、 執行構想:
一、 全般概念:
因應國家整體安全威脅模式之改變,以提升國土安全網效能,並精進軍民聯合防空警覺與熟練防空作為之目的,配合「漢光39 號演習」實兵操演,採「有預警、分區」方式,實施人、車管制、疏散避難、戰災搶救及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等實作演練,驗證軍民聯合防空各項作為。
二、 演練時間:
112 年 7 月 25 日(星期二)1330 時至 1430 時。
三、 演習名稱:
高雄市 112 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 46 號)演習。

四、 演練重點:
(一) 警報傳遞與發放。(二) 疏散避難。(三) 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四) 戰災搶救(災害救援)。

屆時將依規定實施防空疏散演練:學校活動場所應緊閉門窗簾、關閉室內燈源、避免人員進出,並配合交通管制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