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轉知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後提醒事項Post category:首頁最新消息Post author:訓育組組員Post published:2023-06-09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公布施行,自112年6月2日起生效,請協助轉知,協助宣導,請青少年及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或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修正條文請參閱附件)文創法修正條文說明及對照表文創法修正後宣導海報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2023兒少校園微歧視現況】問卷調查下一篇文章【考試】111學年下學期期末考試程表與測驗範圍⭐更新高一國文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