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對象:
1.設籍高雄市家境清寒且就讀高雄市高中職一年級以上之學生。
2.非低收入戶子女、非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學生或子女。
3.未接受其他單位持續性補助。
4.公立高中職:各科及總平均成績及格者。
助學金金額:高中職生以上-每學期補助新台幣10,000元。
助學金義務:
1.高中職生以上:每學期應參與社區服務30小時。
2.高三學生社區服務時數可因考試得以延後至次學期繳交,但未完成時數仍會持續累積。
3.助學生其餘義務如承諾書。(詳閱附件)
應備文件:
1.本會申請表(附件一)。
2.本會承諾書(附件二)。
3.全家戶口名簿。
4.申請人與照顧者或監護人之111年各類所得資料清單、111年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5.上學期成績單、獎狀及證照等文件。
6.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之相關文件。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 ~ 2023/04/14
◎本助學金須由學校承辦單位(學務處訓育組)統一送件申請,申請單位不受理個別申請。
◎送件初審後,由本會承辦社工至申請學生家中進行訪視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