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112-1 社團法人高雄市會計師公會急難協助金

一、適用對象:設籍於本市,並就讀設立於本市轄區高中(職)之學生。(不包含最近一年度全戶所得在新台幣100萬元以上或全戶不動產價值合計在新台幣750萬元以上之學生)

二、急難變故之認定,係指學生本人或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發生以下情事:
(一)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有死亡、突患重大傷病、失蹤、入獄服刑等重大情事,致影響學生本人就學者。
(二)學生本人因突患重大傷病,致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無法穩定獲得該經濟來源,而影響學生本人就學者。
(三)因其他意外事件之發生,致學生本人或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失去主要經濟來源,使生活陷入困境而影響學生本人就學者。

三、申請補助項目:學生個人之學雜費及生活費

四、申請期限及補助原則:請參閱附件補助辦法

社團法人高雄市會計師公會急難協助金補助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