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學雜費減免第一次辦理時間為112年8月7日至8月16日中午12:00止。

1. 免學費由教務處直接辦理,不需填寫申請表。
2. 特殊身分的同學,如(中)低收.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同學).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等請記得每學期都要填寫「特殊身分」(低收、身障、原住民等)補助申請表才可辦理減免.
3. 請要申請的同學盡快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113-1學雜費減免申請辦法

113學年度第1學期特殊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補助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