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高雄市「113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Post category:獎助學金 / 首頁最新消息Post author:註冊組Post published:2025-02-05申請資格為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本市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勵辦法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書請要申請的同學於114年3月17(一)前將申請表等資料交至註冊組辦理,逾期不予受理。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3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下一篇文章【公告】「114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報名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