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要點辦理。
二、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學校依照本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請參閱實施計畫)依限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1、教育部所轄學校:第1學期請於114年10月15日前、第2學期請於115年4月15日前,將申請資料造冊函送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以下簡稱長億高中)。2、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轉知轄屬學校提出申請,並經審查依核配之名額,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造冊,114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案請於114年10月15日前,114學年度第2學期請於115年4月15日前函送長億高中。
(二)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1、教育部所轄學校:於115年5月15日前彙整造冊函送長億高中。2、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轉知轄屬學校提出申請,並由學校進行原住民資格審查,送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彙整後,於115年5月15日前函送長億高中。3、「主辦單位」需為「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所發放之獎狀,其餘皆不符合本獎學金申請條件(常見不符合如下:教育部體育署、各地方政府、○○協會/總會等)。
三、請貴校確實審核申請資料,申請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
四、有關本要點、申請文件、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請至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網站(https://cyhs.tc.edu.tw/index.php)首頁「校園重要公告」下載;倘有任何疑問,學業優秀獎學金部分,請洽長億高中陳先生,(04)22704022分機109;才藝優秀獎學金部分,請洽長億高中游小姐,(04)22704022分機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