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已立案私立學校與本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本部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含各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14學年度在學學生。
二、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三、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檢送下列資料表全部資料各2份,以A4格式列印,並按(一)至(六)依序排放文件:
(一)2026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完成網路報名程序後,逕自報名系統匯出列印紙本,浮貼兩吋半身彩色照片一張)。
(二)2026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
(三)2026總統教育獎受推薦同意書。
(四)2026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並請依項次確實勾稽)。
(五)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身心障礙學生另需檢附衛生福利部之身心障礙證明文件或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之相關鑑定文件。
(六)相關書面佐證資料(若無則免附)。
四、依推薦對象、推薦條件,進行推薦作業,各校或各社會團體推薦名額以每組推薦1名為限。一律採取網路報名(總統教育獎網站:https://pea.k12ea.gov.tw)。報名表件由網站填寫完成後下載列印,書面佐證資料以A4單面印刷60頁紙本為限,推薦相關書面資料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
五、推薦時間:自114年11月27日(星期四)起至114年12月30日(星期二)止(郵戳為憑),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及資料者,不予審查,視同資料不符,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並請依「2026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規定,將相關推薦表件資料函送承辦學校國立東石高級中學辦理(地址:61357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六、另本部自90年起開始辦理「總統教育獎」之遴選表揚活動,並將獲獎學生的成長故事、努力事蹟以感人影片呈現。請踴躍至「總統教育獎」網站(https://pea.k12ea.gov.tw)瀏覽或下載,並運用於生命教育講座或活動之教材,宣揚面對生命困頓卻不自我放棄、發揮人性積極面之精神。
七、校內初選期限:即日起至114年12月24日週三截止,參加遴選同學請務必下載附件實施計畫,填妥各項推薦報名文件後送交學務處做初次甄選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