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115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以下簡稱本招生)重要日程及其他相關資訊,請參閱本招生簡章或網站公告。
二、凡欲報名本招生之申請生,必須先參加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辦理之「115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並取得測驗成績。
三、就讀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技術型高中)普通科、綜合高中學程(學術學程、專業學程)及藝術群應屆畢業生,應由就讀學校集體報名;非應屆畢業生採網路個別報名。
(一)非屬本招生簡章第1~2頁所列之學歷(力)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有辦理多種學程別之學校,請先參閱本招生簡章「申請資格」規定。
(二)集體及個別報名重複者,概以集體報名登錄之資料為準,本委員會將取消個別報名所登錄之資料,且不予退費。
(三)已獲其他招生管道錄取並完成報到且未聲明放棄之學生,不得再參加本招生,報名者將取消其報名資格,且所繳報名費不予退還。請於集體報名資料確定送出前,至以下系統功能查核:
1、參加「115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且獲得錄取之學生,無論放棄與否,皆不得再參加本招生。請於大學繁星錄取結果公告後至【4.2大學繁星錄取生報名四技申請入學】查詢。
2、其他招生管道名單請至【4.3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計畫錄取生名單】、【4.4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錄取生名單】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