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清寒(弱勢)家庭學生。
補助金額:每學期10,000元。
申請時間:學生在學期間即可隨時提出申請,預計服務至完成學業(本計畫為長期性助學計畫,能配合應盡權利義務之學生再申請)
申請條件:
1.高中學期成績平均70分以上,或成績未達上述標準,但經師長推薦及慈善會訪視評估,得列為本計畫助學金者。
2.本計畫著重申請者後續參與本單位辦理課程及活動,如:助學金頒發典禮、培力課程、冬夏令營等活動。
應盡之義務:
1.強調「權利義務相對等」的精神,積極響應志願服務工作,每年回饋時數不得少於40小時。
2.每年應參加本會辦理新生代活動(生涯理財規劃、職前準備、心靈成長與發展學習等課程),每年不得少於18小時。
3.應出席每學期助學金頒發活動。
4.若回饋與課程時數未達規定,將取消助學金請領資格,除有特殊原因需事先告知。
申請方式:請至官網下載申請表單,申請書暨檢附相關文件以郵寄送交社團法人高雄市社福慈善總會,本會將會於收到申請文件後由專案人員去電並約當面訪視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