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111學年上學期期末考試程表與測驗範圍

期末試程表

111-1-3 高一範圍

111-1-3 高二範圍

注意事項

高三同學請依照高一、二考試時間作息。
⭐ 段考座位表將於考試當天早上置於各班班級櫃,請副班長務必拿取。
⭐ 因請公、喪假無法應試,需事先至試務組申請補考並附證明,公假須於5天前回報,經核准後始得補考。
⭐ 補考申請表可至試務組領取。
⭐ 突發病假者應於考試開始 15 分鐘內通報教務處,明確告知當日請假的節次,並於到校當日提供就醫證明,
 否則不予補考。
⭐ 考試期間,若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每日處以警告乙支。
特別提醒:請勿攜帶非應試用品至座位,亦不得攜帶具傳輸、通訊、記憶、拍攝、錄影或計算功能之物品。例如:
 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耳機類。

⭐ 段考相關規範務必詳閱國立鳳新高中學生考試規則及舞弊懲罰細則

因應疫情成績補救措施

期末休業式隔天即為除夕調整放假,無法補考,因此一律調整學期成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