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2-2 國教署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申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本署112年9月2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123906號函(諒達)續辦。

二、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學校依照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依限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教育部主管之學校:請於113年4月15日前,將相關申請資料及「(學校全銜)學業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電子信箱(besttseb@cyhs.tc.edu.tw)。

2、地方政府所屬學校:請地方政府協助轉知所屬學校提出申請,依核配名額彙整研提意見,於113年4月15日前將合格名冊電子檔傳送至電子信箱(besttseb@cyhs.tc.edu.tw)。

(二)才藝優秀獎學金:

1、教育部主管之學校:請於113年5月15日前將相關申請資料及「(學校全銜)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電子信箱(aborigines@cyhs.tc.edu.tw)。

2、地方政府所屬學校:請地方政府協助轉知所屬學校提出申請,由地方政府彙整研提意見,於113年5月15日前將相關申請資料及「(縣市名稱)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電子信箱(aborigines@cyhs.tc.edu.tw)。

3、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12年4月16日至113年4月15日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本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證件文件影本。

4、團體賽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12年4月16日至113年4月15日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本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證件文件影本。

三、請確實審核申請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未具原住民身分者,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四、本案要點、實施計畫、相關附件、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等請至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網站,「校園重要公告」下載(或連結https://reurl.cc/xLKeVZ)。如仍有疑問,學業獎學金相關問題,請洽陳先生(04)2270-4022分機109;才藝獎學金相關問題,請洽游小姐(04)2270-4022分機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