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1 雲林縣政府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4年8月28日府教學二字第1142445282號函辦理。

二、旨案申請期間自114年9月15日(星期一)起至114年10月15日(星期三)止,請貴校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三、檢附雲林縣政府來函影本、獎學金申請相關資料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