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審查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115年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審查實施計畫」及教育部114年12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506393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教師專業成長、團隊合作、創新教學、適性輔導、樹立優質教學典範,歷年均辦理「教學卓越獎」評選,以提升教師教學績效及提高教學品質。
三、本實施計畫辦理內容、時程說明如下:
(一)高雄市複選推薦名額:幼兒園組3隊、國民小學組3隊、國民中學3隊、高級中等學校2隊。
(二)複選資料繳交予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期限:115年4月7日(星期二)前,俾利依限彙整轉報教育部。
(三)複選發表順序抽籤:115年5月21日(星期四)。
(四)複選議程公告:115年6月11日(星期四)前公告詳細之複選時間、地點及上場順序。
(五)複選方案發表:115年7月14日(星期二)至7月17日(星期五)。
四、有關國教署所主管之國立及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高中應該參與國教署辦理第六區之初選活動;惟附設國中部、國小部,應參與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各教育階段之初選活動。依上開計畫內容,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業已規劃辦理各教育階段初選事宜,其相關期程另案通知。
五、本案相關資料及表格已掛載於「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網站(https://cirn.moe.edu.tw);另上開複選辦理時程、注意事項及相關事宜皆公告於該網站,請貴校自行上網參閱。
六、如有疑義,請依參與組別逕洽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各科室承辦人:
(一)幼兒園組:幼兒教育科李淯瑋承辦人(分機:3066,Email:yw123523@kcg.gov.tw)。
(二)國民小學組:國小教育科林欣玫承辦人(分機:3057,Email:singme420@gmail.com)。
(三)國民中學組:國中教育科林宜蓁承辦人(分機:3032,Email:yichen2021@kcg.gov.tw)。
(四)高級中等學校組:高中職教育科黃蕾穎承辦人(分機:3024,Email:flyro0902@kusjh.kh.edu.tw)。

公文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