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2 高雄市度苦厄慈善會清寒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1.獎學金: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2.獎助學金:現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學業成績平均65分以上

應備文件:

1.全家人戶口謄本

2.申請學生最近學期成績單

3.相關證明文件(清寒證明、醫院診斷證明書等)

獎助內容:每名3000元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3.27止,逾期不受理申請

◎本校可推薦10名,如申請人數超過獎助名額,則以申請「獎助學金」,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且未領取其他單位獎助學金者優先推薦

應繳證件:

申請書乙份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成績證明乙份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等清寒證明文件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