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雜費減免第一次辦理時間為111年8月1日至8月8日中午12:00止。Post category:教務處公告 / 首頁最新消息Post author:註冊組Post published:2022-07-28曾申請過免學費者,由教務處直接辦理,不需填寫申請表。新申請者請準備1.申請表2.戶口名簿影本特殊身分的同學,如(中)低收.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同學).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等請記得每學期都要填寫「特殊身分」(低收、身障、原住民等)補助申請表才可辦理減免.請要申請的同學盡快辦理,逾期不予受理111-1學雜費減免申請辦法111-1鳳新免學費申請表111學年度特殊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補助申請表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8/1-8/2新生始業輔導相關事項說明下一篇文章【活動】「2022年國立清華大學高中學生科學研究人才培育計畫化學組招生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