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雜費減免第一次辦理時間為113年12月2日至12月9日中午12:00止。Post category:首頁最新消息Post author:註冊組Post published:2024-12-02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各校學生不必提供申請表、切結書及戶口名簿;學生無需提出申請,由教務處統一造冊辦理。特殊身分的同學,如(中)低收.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同學).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等請記得每學期都要填寫「特殊身分」(低收、身障、原住民等)補助申請表才可辦理減免.請要申請的同學盡快辦理,逾期不予受理113-2學雜費減免申請辦法(第一次)113學年度第2學期特殊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補助申請表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114年1月10日辦理圖書館演藝廳7月份租借公開抽籤下一篇文章【公告】113學年度高二下學期轉組申請受理期間為12/9(一)至12/13(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