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

教育部前以112年12月21日臺教學(四)字第1122806639A號令修正發布「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申訴服務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學校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案件時,對於提起申訴及再申訴案學生之權利及義務及申訴評議等相關事項,均依本辦法辦理。

為使學校瞭解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制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編製「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工作手冊」及「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宣導易讀版」,使學生了解申訴及再申訴制度之功能。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優質特教發展網絡系統暨教學支援平台」─「特殊教育網路中心」─「特教相關資源」網站建置「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計畫」

並設置「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工作手冊專區」(含「電子檔」、「相關法規」)及「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宣導易讀版專區」(含「電子檔」、「有聲書」及「手語影片」)等資料,提供自行下載運用。

👉網址:https://sencir.spc.ntnu.edu.tw/GoWeb/include/index.php?Page=F-3-5

**「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工作手冊」及「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宣導易讀版」亦可自本校校網查看及下載。
🩵檔案位置一:「輔導室」─「學生申訴/再申訴」
🩵檔案位置二:「輔導室」─「資源教室」─「特殊教育補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