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9-1 品德教育精神總錦標競賽─寒假實施返校打掃班級公告

1.依據本校品德教育精神總錦標競賽辦法第伍點第二項獎懲標準罰則:
(ㄧ)高一配合整潔辦法實施。
(二)高二、三:各年級期末總成績最後ㄧ名且未達80分者,於寒暑假實施返校打掃ㄧ次。
2.本學期各年級最後一名且未達80分班級計有2年1班、3年16班。
3.寒假返校打掃時間及注意事項:
(一)2年1班:110年1月25日(一)上午08:30
(二)3年16班:110年2月1日(一)上午08:30
返校打掃同學請著校服,於中庭階梯集合點名,如特殊事由未依律定時間返校打掃者,得於次週週一上午08:30補打掃,如仍未完成記警告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