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防制藥物濫用宣導:暑假誘惑多 抽電子煙最重罰1萬元

暑假是青少年社交活動高峰期,也是電子煙誘惑多的時候。調查顯示,電子煙使用率雖略有下降,但國中及高中職生仍有3.2%和6.3%曾使用。國民健康署提醒學子,切勿因「好奇」、「朋友慫恿」或覺得「沒有菸臭味」就嘗試電子煙,拒絕各種菸品的誘惑,才能守護健康。

電子煙與加熱菸目前皆是違法產品 切勿使用以免觸法   

       為維護國人健康,菸害防制法自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後,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及使用。

       國民健康署呼籲家長關心孩子是否有使用或攜帶電子煙的行為,多加留意平時網購消費習慣,避免染上菸癮又傷身,並提醒民眾出國旅遊應注意菸害防制法規定,不論是自用、幫親朋好友代購,切勿攜帶電子煙或加熱菸入境。另特別呼籲青年朋友,避免因使用、供應(如提供親友)、販賣(包括網路販售、面交)或傳播(如分享使用心得)電子煙而觸法。

       此外,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除對製造或輸入業者、廣告業或傳播媒體業者有重罰外,供應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處新臺幣1萬元至25萬元罰鍰;使用類菸品者,處新臺幣2千元至1萬元罰鍰。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