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對象:家境清寒或遭遇重大變故之在校學生。
獎助內容:每位清寒獎助學金陸仟元及勵志書籍一冊,本校共有20位名額。
申請資格: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無任何品德問題記過紀錄。
備註:已領它項獎學金者不得申請本項獎學金;但因學校推舉實屬清寒個案,將以專案處理(發放與否本會同時保留核准之權力)發放獎學金,不受此限。(請檢附家庭概況說明表及相關證明)
應繳證件:
(一)申請表乙份。(請到學務處訓育組領取)
(二)113-2學期學校成績單乙份(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三)當年度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由鄉鎮區公所出具之證明)或清寒證明文件。
(四)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記事欄不得省略)乙份。
校內申請期限:開學日起 ~ 2025/09/26(五)止
◎本助學金須由學校承辦單位(學務處訓育組)統一送件申請,申請單位不受理個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