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之推動

一、跟騷法業於110年12月1日公布,並訂於111年6月1日施行。該法第2條第2項第4款規定:教育主管機關應就權責範圍,依跟蹤騷擾防制之需要,主動規劃所需保護、預防及宣導措施,對涉及之防制業務,並應全力配合。其權責如下:各級學校跟蹤騷擾防制教育之推動、跟蹤騷擾被害人就學權益維護及學校輔導諮商支持、校園跟蹤騷擾事件處理之改善等相關事宜。

二、爰就「學校跟蹤騷擾防制教育之推動」,建請貴校將跟蹤騷擾防制議題列入性別平等教育工作計畫之重點項目之一,並積極辦理下列事項:

(一)請運用多重管道對學生宣導跟騷法之相關規定,避免跟騷法施行後,因年輕學子不熟悉規定而誤觸法網。

(二)請學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及十二年國教課綱,積極推動情感教育,藉由情感教育及跟蹤騷擾防制議題融入課程教學與活動,深化學生對於情感教育及跟蹤騷擾防制之理解,協助學生以適切的態度來表達、接受或拒絕情感、尊重彼此身體的自主權和個人隱私及預防因不當情感所造成的任何傷害,培養學生正向情感交流,營造友善的校園環境。

(三)跟蹤騷擾防制議題涵蓋層面包括課程教學、事件處理、諮商輔導等,請學校持續針對不同層面辦理研習、工作坊、教學觀摩、案例研討等活動,探討教學策略的研究與發展、課程的落實與活化、危機事件的預防與處理、個案的諮商與輔導等相關議題,強化學校人員之必備知能。

(四)另本署提供情感教育及跟蹤騷擾防制之相關資源,請學校公告周知並善加利用:

1、本署業於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http://gender.nhes.edu.tw/)及「CIRN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https://reurl.cc/ak6kjl)掛載情感教育相關之教案示例。

2、本署業於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資源中心網站(https://gender-ssivs.cloud.ncnu.edu.tw/)掛載不當追求案例及實務處理原則(置於Q&A)。

3、內政部警政署製作「跟蹤騷擾防制法-懶人包」(https://reurl.cc/Qj8LY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