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學】112學年度大學分發「特種生(原住民生或其他身分)加分或聽覺障礙證明文件審查」

符合特種生身分的高三應屆畢業生(且參與分科測驗集體報名)若需申請分發入學加分,請於6/1(四)前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交至教務處試務組,逾時不候。

相關證明文件與加分比例請點此連結。

一、依「112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簡章」規定略以:…凡欲以特種生身分享加分優待者,均須提出特種生身分審查申請。…聽覺障礙達衛生福利部鑑定標準中度以上者,若欲申請不受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成績檢定標準之限制,須繳交聽覺障礙證明文件進行審查。

二、應屆畢業生若個別報名分科測驗,請提醒學生亦須辦理個別文件審查資料上傳(畢業證書或歷年成績單)。若以集體報名分科測驗者,且無需申請加分優待,則無須上傳任何文件。

三、未於規定期間提出特種生加分申請或審查未通過者,一律視為普通考生,不予加分優待。詳細規定及應上傳文件,請參照招生簡章第5至8頁及第14至15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