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審查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113年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審查實施計畫」及教育部112年12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175172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教師專業成長、團隊合作、創新教學、適性輔導、樹立優質教學典範,歷年均辦理「教學卓越獎」評選,以提升教師教學績效及提高教學品質。

三、本實施計畫辦理內容、時程說明如下:

(一)高雄市複選推薦名額:幼兒園組3隊、國民小學組4隊、國民中學3隊、高級中等學校2隊。

(二)複選資料繳交予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期限:113年4月18日(星期四)前,俾利依限彙整轉報教育部。

(三)複選發表順序抽籤:113年5月23日(星期四)。

(四)複選議程公告:113年6月13日(星期四)前公告詳細之複選時間、地點及上場順序。

(五)複選方案發表:113年7月23日(星期二)至7月26日(星期五)。

四、依上開計畫內容,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業規劃辦理各教育階段初選事宜,其相關期程另案通知,請屆時踴躍報名參加,並協助團隊資料送件事宜。

五、本案相關資料及表格已掛載於「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網站→標竿典範首頁(https://cirn.moe.edu.tw/Benchmark/index.aspx?sid=23);另上開複選辦理時程、注意事項及相關事宜皆公告於該網站,請自行上網參閱。

六、本案如有疑義,請依參與組別逕洽本局各科室承辦人:

(一)幼兒園組:幼兒教育科李淯瑋小姐(分機:3066,Email:yw123523@kcg.gov.tw)。

(二)國民小學組:國小教育科林慈愛老師(分機:3057,Email:crystal0126@hpp.kh.edu.tw)。

(三)國民中學組:國中教育科陳逸賢候用校長(分機:3035,Email:mazahchen@gmail.com)。

(四)高級中等學校組:高中職教育科楊茂青老師(分機:3022,Email:dinoyang@kusjh.kh.edu.tw)。

公文

實施計畫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