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行政會議決議,高三兩次成績結算日如下:
一、第一次4/30(四):
(一) 高三同學務必於此日期前至生輔組,完成所有4/30以前(含當日)之假單;本次成績結算結果,將作為高三學習歷程【第六學期修課紀錄】之依據。
(二)事假與曠課合計達1/3者,則申請入學的【第六學期修課紀錄】該科成績即為0分。
二、第二次5/28(四):
(一)高三同學務必於此日期前至生輔組,完成所有5/28以前(含當日)之假單;本次成績結算結果,將作為審查【畢業學分】之依據。
(二)即使高三期末考已經結束,事假與曠課合計達1/3(含) 者,該科仍為0分,會影響畢業學分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