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安全守則

  1. 目的:為落實國立鳳新高級中學(以下簡稱本校)資訊通訊安全作業,維護資訊及處理設備之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特訂定此守則。
  2. 範圍:本守則適用於正職人員與約聘(僱)人員。
  3. 電腦應設定密碼確實保密。
  4. 電腦應設定螢幕保護程式並設定密碼保護。
  5. 電腦之作業系統漏洞應即時更新修補。
  6. 電腦應安裝防毒軟體並即時更新病毒碼。
  7. 應定期將重要資料備份存放。
  8. 使用通行密碼應注意下列要點:
    1. 應保護通行密碼,維持通行密碼的機密性;一般資訊系統之系統管理者應至少每6個月更換通行密碼一次,並禁止重複使用相同的密碼。
    2. 應避免將通行密碼記錄在書面上,或張貼於個人電腦、螢幕或其它容易洩漏秘密之場所。
    3. 當有跡象顯示系統及通行密碼可能遭破解時,應立即更改密碼。
    4. 通行密碼的長度最少應有8位長度,且應符合密碼設置原則。
    5. 密碼設置原則,應儘量避免使用易猜測或公開資訊為設定:
      1. 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
      2. 機關或單位名稱識別代碼或是其他相關事項。
      3. 使用者識別碼、使用者姓名、群體使用者之識別碼或是其他系統識別碼。
      4. 電腦主機名稱、作業系統名稱、或電腦上使用者的名稱。
      5. 電話號碼。
      6. 英文或是其他外文字典的字彙。
      7. 專有名詞。
      8. 空白。
  9. 除管理需求及經授權外,禁止使用密碼破解、網路監聽工具軟體,並不得突破他人帳號,中斷系統服務。
  10. 不得在任何公開的新聞群組、論壇、或公佈欄中透露任何有關本校資訊細節。
  11. 在丟棄任何曾經儲存本校資訊之電子媒介前,應將電子媒介中的資訊刪除,並徹底消磁或銷毀至無法解讀之程度。
  12. 敏感等級(含)以上資訊之紙本文件若不再使用時,應以碎紙機銷毀該份紙本文件,並刪除電子檔。
  13. 重要機密文件或合約,應妥善保存;若為電子檔案應考慮設定保護密碼。
  14. 開啟來路不明之電子郵件及其附件時應謹慎小心,以防電腦中毒。
  15. 當有跡象顯示系統可能中毒時,應儘速通知相關人員。
  16. 禁止濫用系統及網路資源,複製與下載非法軟體。
  17. 電腦軟體版權之使用與管理
    1. 本校資訊機房伺服器所使用之電腦軟體均須具有合法版權,人員不得私自安裝非法電腦軟體。
    2. 本校人員若有安裝機房伺服器軟體需求時,需填寫「資訊服務申請表」,經權責主管以上核准後,始得執行安裝。
  18. 應遵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保護個人資料使用之合法性及機密性。
  19. 保密協定本校人員應填具「保密切結書」,承諾任職期間,因職務上所獲悉之任何資訊或持有之資料、檔案、技術、財務或業務上之機密,非經主管授權不得對外透露或加以濫用。
  20. 本校員工若未遵守上述規定或資訊安全政策及程序者,得依相關懲戒程序處置違紀人員。
  21. 本守則經行政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