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學雜費減免第二次辦理時間為112年8月30日至9月8日中午12:00止。Post category:首頁最新消息Post author:註冊組Post published:2023-08-241. 曾申請過免學費者,由教務處直接辦理,不需填寫申請表。新申請者請準備1.申請表2.戶口名簿影本2. 特殊身分的同學,如(中)低收.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同學).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等請記得每學期都要填寫「特殊身分」(低收、身障、原住民等)補助申請表才可辦理減免.3. 請要申請的同學盡快辦理,逾期不予受理112-1學雜費減免申請辦法112學年度(含上下學期)鳳新免學費申請表112學年度第1學期特殊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補助申請表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國立鳳新高中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校內初審實施計劃下一篇文章【公告】高雄市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撰寫說明會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