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2學年度第二學期學雜費減免第二次辦理時間為113年2月16日至2月23日中午12:00止。

1.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各校學生不必提供申請表、切結書及戶口名簿;學生無需提出申請,由教務處統一造冊辦理。

2. 特殊身分的同學,如(中)低收.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同學).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等請記得每學期都要填寫「特殊身分」(低收、身障、原住民等)補助申請表才可辦理減免.

3. 請要申請的同學盡快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112-2學雜費減免申請辦法(直接免學費版)

112學年度第2學期特殊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補助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