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2年教育部委託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製作「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文宣品」

一、為宣導防治新興之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提升學生對於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議題及相關處理因應措施之認知,教育部112年以「黃牛票券性剝削」、「網紅經濟性剝削」及「數位性別仇恨言論」議題,製作「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文宣品」,本案文宣品包括:海報、教學指引、教學簡報及摺頁,請積極宣導運用。

二、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8條規定略以,國民中小學除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4小時。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5年制前3年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

三、本案文宣品請至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校園性別暴力防治與處理/「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專區」/「我想跟學生、小孩談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項下(https://reurl.cc/aLyN2l)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