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交通安全補充教材手冊─高中篇(機車騎乘安全篇)」

一、交通部於111年11月28日發布「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自111年11月30日起,將微型電動二輪車(舊稱為電動自行車)正式納管,2年內(113年11月29日前)車輛須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才可以上路騎乘,也須符合未滿14歲不得騎乘、不得擅自改裝、時速上限25公里等相關規定。

二、為提供正確觀念予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學生,國教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發展微型電動二輪車課程模組及圖卡,新增於旨揭手冊之第4章,教師可運用圖卡搭配課程模組進行教學,強化學生對於微型電動二輪車之安全觀念。

三、旨揭手冊電子檔已上傳至「教育大市集」(網址:https://market.cloud.edu.tw/resources/web/1807735),學校可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