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113-2 社團法人高雄市社福慈善總會新生代希望工程助學圓夢經濟弱勢學生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清寒(弱勢)家庭學生。


助學金金額:由社團法人高雄市社福慈善總會依申請個案審核後發放。


應盡之義務:
1.每年志願服務工作服務時數不得少於40小時
2.每年應參加本會辦理新生代活動(生涯理財規劃、職前準備、心靈成長與發展學習等課程),每年不得少於18小時
3.其餘義務請詳閱說明書。(詳閱附件)


應備文件:申請書、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影本、最近一次之學業成績單影本、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等)。


◎本助學金可自行送件申請,送件受理後,由本會進行聯繫安排家庭訪視評估。
◎參與本計畫之學子不得同時具備其他相近性質的助學計畫之助學身分,如經查證屬實則無條件取消參與計畫資格

新生代希望工程助學圓夢經濟弱勢學生獎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