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112學年下學期高三期末考試程表與測驗範圍

試程表

112-2-2 高三期末範圍

● 段考時間提醒請見無聲廣播,不會另外打鐘。
● 掃地時間與平時相同,請照常進行打掃工作。

● 因請公、喪假無法應試,需事先至試務組申請補考並附證明,公假須於5天前回報,經核准後始得補考。
● 補考申請表可至試務組領取。
突發病假者應於考試開始 15 分鐘內通報教務處,明確告知當日請假的節次,並於到校當日提供就醫證明,否則不予補考。
● 考試期間,若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每日處以警告乙支。
● 考試進行中請勿飲食,若有需求請先取得監考老師同意,如:需要飲水、服藥。違者處以警告乙支。
● 切勿攜帶智慧型電子裝置至座位或者放在身上(例如:手機、智慧手錶、耳機等具電子通訊功能之物品),違者處以小過乙支。
● 段考相關規範務必詳閱國立鳳新高中學生考試規則及舞弊懲罰細則

【注意事項】

4/23(二) 下午六、七節依照原課表上課或自習。
⭐ 4/24(三) 下午皆正常上課。

📣 請同學們把握時間衝刺審查資料(NOPQ),或者準備分科測驗。善用畢業前的最後一段時間!🍀